對於法律人而言,無論從事司法實務或學術工作,都涉及法學研究與文書撰寫,可謂我們安身立命的基本專業。從研究生撰寫碩士論文,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,立法委員推動法案、到法官製作判決書等,各種文書種類繁多。法律文書具有某些共通特性,如注重法學方法、邏輯推理、法律解釋以及事實分析等,是一種專門而特殊的「文類」;另一方面它們須因事務性質而作調整,例如律師向當事人分析案情或法官撰寫判決書,即因角色功能各異而有不同風貌。雖然授課老師談不上有什麼專精研究,但確有濃厚興趣;因此本學期將與同學們共同學習與探討這項有趣的議題。 |